哲學系-康德哲學
-
授課教師:戴 華 老師
上課日期 : 110/9/21-111/1/13 週二、四
上課時間 : 週二13:10-14:00、週四13:10-15:00
學分:3學分
教學目標:
根據上述思考架構,本課程首先以經驗論和理性論之爭議為背景, 來介紹康德有關人類理論認知範限的主張,以及他為此所提出的各 項論證;然後介紹他如何在自己所設定的知識論和形上學限制下處 理道德可能性的問題,以及他認為對我們而言確屬可能的道德究竟 該具有何種面貌。
授課綱要:
本課程擬透過以下思考架構來介紹康德哲學:康德是西方啟蒙時期 在經驗論和理性論的哲學對壘與爭辯之後掀起哲學革命的重要思想 家。他主張,人類只能針對經驗的對象擁有「理論認知」(theoretical cognition),但為此也必須針對經驗對象擁有先驗的理論認知。這是 康德批判哲學的基本主張。這項主張一方面否認經驗論者有關人類 不可能擁有先驗理論認知的說法,另一方面否認理性論者有關人類 可能對於上帝、自由意志、不滅靈魂等非經驗對象擁有形上學理論 認知的說法。然而,我們若對於這些非經驗對象欠缺理論認知,就 無法在理論上證明我們擁有自由意志;如此一來,我們如何證明, 對人類而言,道德是可能的?康德必須離開理論認知的領域,轉而 透過人類的所謂「實踐認知」(practical cognition)來回答這個問題, 並藉此建立一套以人類實踐理性之「自律」為核心的道德學說。
成績評量方式:
期中和期末考試各 40%
平時表現 20% -
按照康德哲學的理論和實踐兩大部分來規劃進度,時間比重 3:2。
理論部分以 Critique of Pure Reason 為主,但只涵蓋其中序言、導論 和「分析」與「辯證」兩篇,重點包括:
(1) 基本概念和核心議題
(2) 範疇(與時空表徵)的超驗推證
(3) 超驗觀念論
(4) 因果概念的超驗推證
(5) 對於理性論式的自我理論之批判
(6) 因果決定論和自由意志的相容性
實踐部分則以 Groundwork for the Metaphysics of Morals 為主, Critique of Practical Reason 為輔,重點包括:
(1) 基本概念和核心議題
(2) 康德道德學說基本原則的不同表述及其間關連性
(3) 自由意志和道德如何可能?